閱讀文件標題
หนังสือกรรมสิทธิ์ห้องชุด
此標題表明文件是公寓所有權證書,通常稱為“公寓 Chanote”。土地地契標題不同: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。尤其面對黑白影本時,應先看標題。
核對要點
公寓產權證描述單元及其共有財產份額。若文件寫有 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,請選擇“土地地契”。
泰國房產文件
在您自己的文件上找到相同的泰文標籤,了解每個欄位的含義,以及哪些資料應搭配閱讀。
圖中填寫內容均為虛構。請將您自己的文件放在手邊對照。
從這裡開始
選擇一種文件,然後選擇帶編號的欄位。
查找單元、登記面積及其共有財產份額,再翻到背面查看登記歷史。

帶有虛構記錄及邊界和陽臺平面圖的公寓所有權證書。
หนังสือกรรมสิทธิ์ห้องชุด
此標題表明文件是公寓所有權證書,通常稱為“公寓 Chanote”。土地地契標題不同: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。尤其面對黑白影本時,應先看標題。
核對要點
公寓產權證描述單元及其共有財產份額。若文件寫有 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,請選擇“土地地契”。
公寓產權證. 欄位1:閱讀文件標題
先查看正面的單元號和平面圖,再閱讀登記歷史了解後續交易。
所有填寫內容均為虛構。下載圖片帶有 Blue Horizon Condos 品牌標識。進行交易時,請向土地局確認當前所有權和已登記權利。
開啟下方任一文件,依序閱讀每個欄位。即使不使用互動式閱讀器,範例圖片連結和本文字指南也能正常使用。
查找單元、登記面積及其共有財產份額,再翻到背面查看登記歷史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หนังสือกรรมสิทธิ์ห้องชุด
此標題表明文件是公寓所有權證書,通常稱為“公寓 Chanote”。土地地契標題不同: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。尤其面對黑白影本時,應先看標題。
核對要點: 公寓產權證描述單元及其共有財產份額。若文件寫有 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,請選擇“土地地契”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ตำแหน่งที่ดิน
左上方區域註明公寓所在土地的產權參考、地點和土地面積。這不是公寓室內面積。虛構範例使用地契參考999999及2萊。
核對要點: 請將底層土地參考編號與右上方單元號區分開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ที่ตั้งห้องชุด
查找單元號、樓層、樓號、公寓名稱及公寓登記參考。本例法定單元號為888/42,位於虛構 Example Residence 的7層。
核對要點: “A-704”等銷售標籤未必是登記編號。請讓公寓法人管理處確認銷售標籤與法定單元號的對應關係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ให้แก่
這裡列明證書首次簽發給的個人或公司。新登記公寓可能填寫開發商公司;本例即為開發商。後續買賣記在登記歷史中,因此買家取得所有權很久後,公司名稱仍可能留在正面。
核對要點: 不要假定正面姓名仍是當前業主。閱讀全部後續登記,並確認土地局當前記錄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แผนผังห้องชุด
平面圖顯示單元外邊界、陽臺邊界和尺寸;本例不顯示門窗。虛構圖中房間為8.00 × 5.00公尺(40.00平方公尺),陽臺為8.00 × 0.50公尺(4.00平方公尺),合計44.00平方公尺。房間與陽臺標籤說明本例總計為44.00平方公尺。
核對要點: 閱讀您自己平面圖上的每個面積標籤。若陽臺已計入總面積,不要重複相加。螢幕顯示尺寸不保留原圖比例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นื้อที่ประมาณ / สูง
平面圖下方一行註明單元面積和高度。本例為44.00平方公尺、層高2.70公尺。請將產權證資料與買賣合約及房源資料比較。
核對要點: 不要混淆平方公尺(ตารางเมตร / ตร.ม.)與土地計量使用的平方哇(ตารางวา)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อัตราส่วนแห่งกรรมสิทธิ์ในทรัพย์ส่วนกลาง
這是共有財產所有權比例。虛構範例是44份(總計8,800份),即0.5%。它不是額外44平方公尺私人空間,也不是外籍所有權配額數字。
核對要點: 分子和分母應一同閱讀。涉及收費時,還要查看公寓登記規章和適用計費依據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ออก ณ วันที่
本例簽發於15日一月、佛曆2566年(2023年)。後續買賣、抵押及解除抵押在背面各有日期。
核對要點: 日期應結合標籤閱讀:簽發、登記和印製是不同事件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พนักงานเจ้าหน้าที่ / ประทับตรา
圓形紅橙色墨印與簽發官員簽名配套。《公寓法》第21條把官員簽名和印章列為證書內容。本例展示磨損印跡和虛構簽名。
核對要點: 它與上方印刷的迦樓羅徽章不同。應結合簽名和附近文字閱讀印章;僅憑外觀不能確認目前登記記錄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หมายเลขแบบพิมพ์
左下方序號條識別印刷證書表格。土地局管理產權證表格庫存並記錄所用編號。本例為000000,與上方底層土地地契參考及登記單元號不同。
核對要點: 如被要求提供此參考,請完整抄錄印刷字符串,包括前綴。未經土地局確認,不要把小前綴當作年份或府代碼。
土地廳 · 印刷產權證表格管理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ผู้เขียน / ผู้ทาน / หัวหน้างาน
三個較小簽署欄分別供製作證書(ผู้เขียน)、複核(ผู้ทาน)及監督(หัวหน้างาน)的工作人員使用。其他版本可能使用 ผู้ตรวจ 和 หัวหน้าการ 等標籤。它們與邊框內主要簽發官員的簽名印章不同。
核對要點: 這些是機關處理資料,不是業主名單或後續房產交易。簽發後的變更應查看登記表。
土地廳 · 公寓產權證表格及簽發程序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結合閱讀日期、交易類型及交易雙方。頁面最後一個姓名並不一定是業主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ารบัญจดทะเบียน / ใบต่อ
登記表可延續至附加頁面,通常標題為 ใบต่อ。僅有正面和一張背面照片可能無法展示完整記錄。
核對要點: 索取完整清晰副本,包括所有續頁,並核對其識別參考是否屬於同一產權證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จดทะเบียน / ประเภทการจดทะเบียน
逐行橫向閱讀。ขาย 表示買賣;จำนอง 表示抵押;ไถ่ถอนจากจำนอง 表示解除或贖回抵押。它們並非都會轉移所有權。這裡日期使用佛曆年份。
核對要點: 沿著早先抵押繼續查到解除該抵押的記錄。泰文數字和現代佛曆年份可使用下方數字換算工具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ผู้ให้สัญญา / ผู้รับสัญญา
兩欄分別是登記交易中的給付方和接收方,具體含義取決於交易類型:買賣時為賣方和買方;抵押時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。
核對要點: 銀行在抵押行列為 ผู้รับสัญญา,並不表示它是買方。必須先讀交易類型,才能解釋當事人欄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ขาย
在8日二月、佛曆2567年(2024年),範例開發商將單元賣給“範例人物A”。在本段登記順序中,人物A透過該登記買賣成為業主。
核對要點: 將賣方身分和授權與目前登記記錄比較。後續行還可能記錄另一宗買賣、繼承或影響業主的變更。
土地廳 · 《公寓法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จำนอง
在9日二月、佛曆2567年(2024年),範例人物A將單元抵押給“範例銀行”。此行登記的是房產擔保,並非出售給銀行。
核對要點: 登記中的抵押金額未必是目前未償餘額。實際過戶應取得當前解除抵押要求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ไถ่ถอนจากจำนอง
在12日八月、佛曆2568年(2025年),銀行和範例人物A出現在解除抵押記錄中,其參考與早先抵押相連。此圖示順序中人物A仍為業主:解除抵押不會轉移所有權,且未顯示後續買賣。
核對要點: 本例僅演示一項已解除抵押。真實產權證須與土地局核對每項記錄及續頁,才能判斷仍存在哪些權利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พนักงานเจ้าหน้าที่ / ลงลายมือชื่อ ประทับตรา
最右欄供官員在每項登記旁簽名蓋章。此處三個磨損印跡分別對應一宗買賣、抵押和解除抵押。
核對要點: 橫向查看日期和交易文字。印章本身不能說明該行是買賣還是抵押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查找地塊參考編號、讀取土地面積,並查看邊界圖。登記頁面說明簽發後的變化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
這是土地產權證標題,右上方有表格編號 น.ส. ๔ จ.,中央圖形描述一塊土地。
核對要點: 核對您文件上的標題和欄位標籤。公寓產權證採用不同標題,並包含單元平面圖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ตำแหน่งที่ดิน / ระวาง / เลขที่ดิน / หน้าสำรวจ
分別查看圖幅、地塊號、測量參考和分區。本虛構地塊號為456,測量參考7890,並使用虛構圖幅參考。
核對要點: 地塊號456不同於地契號888888。申請查詢時,應讓每個編號與其泰文標籤對應。
財政廳 · 土地參考資料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 / เลขที่ / เล่ม / หน้า
右上區域註明地契及其歸檔參考:本例為地契888888、第12冊、第34頁,後接虛構縣府。
核對要點: 本指南續頁重複地契888888。請在自己的各頁間核對實際地契和地點參考。
財政廳 · 土地參考資料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ให้แก่
該區域中的虛構公司是最初獲證人。範例登記簿隨後顯示先賣給範例人物A,再賣給範例人物B。
核對要點: 確定當前業主前應閱讀後續登記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นื้อที่ / ไร่ / งาน / ตารางวา
範例為0萊、1顏、20平方哇,即120平方哇或480平方公尺。下方文字寫一顏二十平方哇。
核對要點: 三個單位都要讀取。這不是1.20萊。還要檢查後續登記是否改變地塊或面積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น / มาตราส่วน
น 表示北。地圖上方標示圖幅比例1:4,000,地塊圖比例1:500。
核對要點: 螢幕或印表機縮放後的圖片不是可用尺測量的比例圖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รูปแผนที่
虛構地塊號456位於輪廓內。角部圓圈及相鄰標籤識別界標,附近數字識別相鄰地塊。這是邊界圖,不含建築或房間佈局。
核對要點: 討論實際邊界時應向土地局或測量師提供這些參考。本圖不能證明現場邊界或通行權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ออก ณ วันที่
虛構簽發日期為15日一月、佛曆2566年,即2023年。登記頁上的後續日期對應之後的交易。
核對要點: 簽發日期應與買賣和抵押日期區分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จ้าพนักงานที่ดิน / ตราราชการ
圓形墨印與簽發官員簽名配套。圖示依照參考文件中的褪色印跡製作,簽名為虛構。
核對要點: 結合簽名和周圍記錄閱讀印章。頂部印刷的紅色迦樓羅徽章屬於表格另一部分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หมายเลขแบบพิมพ์
下邊緣附近方框序號識別印刷表格,本例為000000。它不同於上方地契號888888、地塊號456及測量參考7890。
核對要點: 使用土地局要求的欄位。印刷表格序號不能與地契號或地塊號互換。
土地廳 · 印刷產權證表格管理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จ้าพนักงานรังวัด / เจ้าพนักงานทะเบียน
圖中左下標示測量人員,右下標示登記人員。不同版本的人員標籤、行數和排列可能不同。請結合附近簽名和日期閱讀每項職責。
核對要點: 請區分這些製作和登記處資料、上方主要簽發簽名及背面的交易歷史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土地登記簿除交易和當事人外還包含面積欄。請在每張頁面上追蹤完整順序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ใบต่อ / โฉนดที่ดินเลขที่
ใบต่อ 表示續頁。本例重複地契號888888及虛構地點,頁張標籤位於右上。
核對要點: 也應索取前後頁面。本例僅演示一段順序;一張續頁並非完整產權查詢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วัน เดือน ปี / ประเภทการจดทะเบียน
四個虛構行依次為買賣、抵押、解除該抵押及另一宗買賣,日期從佛曆2567年二月至2568年八月。
核對要點: 較後記錄未必轉移所有權,應先讀交易類型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ผู้ให้สัญญา / ผู้รับสัญญา
買賣時兩欄為賣方和買方;本例抵押時則為抵押人和接受抵押的銀行。
核對要點: 銀行出現在接收欄並不表示賣給銀行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นื้อที่ดินตามสัญญา / เนื้อที่ดินคงเหลือ
兩組欄均分為萊、顏和平方哇。範例交易面積為0 | 1 | 20,剩餘面積欄為短橫線。
核對要點: 不要合併兩組,也不要把短橫線理解為測得的零。分割、剩餘面積和新地契參考須結合完整記錄閱讀。
土地廳 · 土地登記範例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ขาย · 8 กุมภาพันธ์ 2567
虛構公司於8日二月、佛曆2567年(2024年)賣給範例人物A,因此公司雖仍列在正面,登記簿可顯示後來的業主。
核對要點: 將此行與下方後續買賣比較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จำนอง / ไถ่ถอนจากจำนอง
人物A於9日二月、佛曆2567年抵押給範例銀行;12日八月、佛曆2568年的解除記錄追溯該抵押,兩行必須一起閱讀。
核對要點: 真實產權證可能載有其他權利、條件和交叉引用。本虛構順序只演示一項抵押。
土地廳 · 抵押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ขาย · 20 สิงหาคม 2568
最後一行是範例人物A於20日八月、佛曆2568年(2025年)賣給範例人物B;本虛構順序最終業主為人物B。
核對要點: 真實交易須確認完整當前記錄以及賣方身分和權限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ลงลายมือชื่อ / ประทับตรา
最右欄供官員簽名蓋章。範例依照印刷表格,在每個已填寫行旁放置磨損印跡。
核對要點: 交易文字說明登記內容。另一行外觀相似的印章不表示交易相同。
司法事務辦公室 · 如何閱讀土地地契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使用此頁讀取登記地址及房屋詳情。戶籍登記不能證明房產所有權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รายการเกี่ยวกับบ้าน
รายการเกี่ยวกับบ้าน 意為房屋詳情。本跨頁中它位於摺頁下方、完整印刷說明和處罰欄之下。ท.ร. 14 編號在藍色戶口簿封面上,此處未顯示封面。頂部印刷的56-30-13不是該房屋登記編號。
核對要點: 核對所有權應使用產權證及目前登記歷史。藍色戶口簿可對應公寓單元,也可對應房屋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ลขรหัสประจำบ้าน
這是房屋登記識別編號,不同於街道或單元地址、個人身分證號和產權參考。範例刻意使用無效預留值0000-000000-0。
核對要點: 填寫表格時,請將此編號與地址分欄填寫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ำนักทะเบียน
這裡註明負責該房屋記錄的登記處。圖中使用“範例登記處”,未複製私人文件中的機關條目。
核對要點: 房屋登記問題諮詢相關登記處;產權登記問題諮詢土地局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รายการที่อยู่
查看門牌號、村號(หมู่ที่)、分區(ตำบล)、縣(อำเภอ)和府(จังหวัด)。虛構地址以888/42開頭,與虛構公寓產權證單元號一致。
核對要點: 比較您自己的文件,並確認與樓宇房號標籤的對應關係。封面或貼紙上的數字可能只是非正式標籤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ชื่อบ้าน / ประเภทบ้าน / ลักษณะบ้าน
這些欄位描述房屋或建築。這裡的名稱可能是開發商公司名,尤其是為新建案首次製作的戶口簿;它不是居民名單。本例公司是開發商,另頁居民記錄顯示該地址登記人員。
核對要點: 不要把房屋詳情頁上的開發商或公司名當作其仍擁有單元的證明。版式及填寫欄位會有差異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วันเดือนปีที่กำหนดบ้านเลขที่
這是門牌號分配日期,本虛構範例為15日一月、佛曆2566年(2023年)。它不同於右下方印製日期,也不是買賣日期。
核對要點: 近期印製的戶口簿本身不表示近期所有權變更;過戶應查看產權登記歷史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ลงชื่อ / นายทะเบียน
房屋詳情頁有登記官簽署區。本例在登記官簽名位置使用佔位內容,並非業主或戶主姓名欄位。
核對要點: เจ้าบ้าน 是民事登記身分,可由業主、租戶或其他有資格居住者擔任。個人記錄在其他頁面;列名其中本身不能證明所有權。
BORA · 登記問答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วันเดือนปีที่พิมพ์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
日期印於右下方、登記官簽署區下方。本例為20日八月、佛曆2568年(2025年);上方門牌號分配日期仍為15日一月、佛曆2566年(2023年)。
核對要點: 新印製日期不能證明出現新業主或過戶。比較日期時須查看具體標籤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แทนฉบับที่สูญหาย
本例左下印章說明該簿補發遺失副本。虛構申請參考為000/2568,日期為20日八月、佛曆2568年。此參考不是門牌號或產權證號。
核對要點: 該印章涉及戶口簿補發,不表示房產買賣。不清楚的補發記錄應向登記處核對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先在封面查找泰文標題和表格編號,再翻開戶口簿查看房屋與居民資料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
標題意為“房屋登記副本”,通常稱藍色戶口簿、house book 或 Tabien Baan。封面有助於識別應開啟哪份文件。
核對要點: 戶口簿涉及房屋和居民登記。核對房產所有權應使用產權證及其登記歷史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ท.ร.14
ท.ร.14 是藍色封面上的表格編號,與門牌號及簿內房屋登記編號不同。
核對要點: 結合文件標題查找此編號。僅憑顏色不能識別頁面或說明其內容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บ้านเลขที่
範例標籤為888/42,並使用虛構樓宇和地點。手寫貼紙便於辨認簿冊,但與印刷登記條目不同。
核對要點: 以內頁房屋詳情頁確認登記地址。不要把封面貼紙作為產權參考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กรมการปกครอง / กระทรวงมหาดไทย
封面標籤註明地方行政廳和內政部。土地局處理的產權登記屬於另一套記錄。
核對要點: 房屋或居民條目問題請聯絡負責該房屋的當地登記處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舊式房屋登記可採用橫向大表格。此頁記錄家庭成員,與現代房屋詳情跨頁屬於不同頁面類型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 / ท.ร.๑๔
熟悉的房屋登記標題也出現在舊式橫向表上,右上方為 ท.ร.๑๔。BORA 曾說明登記簿從大頁表格改為簿冊的過程。
核對要點: 核對標題和資訊類型。此居民表並非本指南現代房屋詳情頁的直接替代。
BORA · 舊版大頁與簿冊格式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บ้านเลขที่ / หมู่ที่ / ตำบล / อำเภอ
虛構地址以888/42開頭,之後為村號99和虛構地點。更多地址標題橫列於下一行、居民表上方。
核對要點: 分別閱讀印刷地址標籤與下方成員行填寫的姓名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ครอบครัวที่ / บุคคลที่ / ชื่อตัว ชื่อสกุล
前幾欄排列家庭及個人記錄,之後為名字和姓氏。範例將這些行留空,以便看清表格。
核對要點: 成員記錄屬於民事登記,本身不能說明誰擁有房產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ความเกี่ยวพันกับหัวหน้าครอบครัว / เกิด / สัญชาติ
這些標題涵蓋性別、與戶主關係、出生日期和國籍。因其描述人員,位置不同於現代房屋詳情跨頁。
核對要點: 不要把家庭關係解釋為房產所有權份額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มารดาบิดาผู้ให้กำเนิด
此處包含父母姓名和國籍子欄。มารดา 表示母親,บิดา 表示父親;重複文字是印刷提示,並非本空白範例中的姓名。
核對要點: 這些家庭資料用於識別居民記錄,並非房產資料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ข้ามาอยู่เมื่อ / ย้ายออกเมื่อ
右側單元格包含遷入和遷出地點及日期提示,並設登記官欄位。請橫向閱讀每個人的整行。
核對要點: 遷移日期是民事登記事件,不同於產權證上的買賣或抵押日期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ำนักทะเบียน / นายทะเบียน
參考表在右上標題上蓋有墨印和簽名。本例以虛構簽名和磨損印跡重現其位置。
核對要點: 僅憑外觀陳舊不能判斷記錄是否最新;衝突條目應由登記處核對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這些頁面記錄登記在該房屋的人員。比較上頁戶主與下頁居民;兩種標籤都不能證明房產所有權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รายการบุคคลในบ้านของเลขรหัสประจำบ้าน
標題識別此人記錄所屬的房屋登記。兩頁均使用與房屋詳情範例相同的房屋代碼0000-000000-0。這是房屋參考,不是個人身分證號。
核對要點: 與房屋詳情頁核對該代碼,不要同地址或下方個人身分證號混淆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ล่มที่ / ลำดับที่
左上 เล่มที่ 是冊號,右上 ลำดับที่ 是個人記錄順序:上方1、下方2。外緣小號2和3是印刷頁碼。
核對要點: 這些數字用於編排登記簿,都不是土地產權證號或所有權份額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ชื่อ / สัญชาติ / เพศ
此行記錄個人姓名、國籍與性別。圖中兩名虛構居民均為泰國籍。藍色戶口簿也可登記符合條件的永久居留外籍人士;簿冊顏色本身不能證明國籍。
核對要點: 讀取個人國籍欄位。交易需要時,將登記拼寫與本人身分證件核對。
曼谷登記處 · 永久居民登記於 T.R.14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ลขประจำตัวประชาชน
這是個人13位身分號碼,與上方房屋代碼不同。範例為兩條記錄刻意顯示無效預留值0-0000-00000-00-0。
核對要點: 分享戶口簿時應將真實身分證號和家庭資料視為隱私。房屋代碼與個人身分證號識別不同對象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ถานภาพ / เจ้าบ้าน / ผู้อาศัย
本表中 สถานภาพ 表示家庭身分。上方人員為 เจ้าบ้าน,即負責登記事務的戶主;下方為 ผู้อาศัย,即居民。這裡不表示已婚或未婚。
核對要點: 戶主可以是業主、租戶或其他負責家庭事務的人。該身分及居民身分均不能證明公寓所有權。
BORA · 登記問答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เกิดเมื่อ
เกิดเมื่อ 表示出生日期。範例為1日一月、佛曆2533年(1990年)和2日二月、佛曆2535年(1992年),並非遷入日期。
核對要點: 這裡常用泰國佛曆年份。與其他登記或印製日期比較前,應先讀標籤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มารดาผู้ให้กำเนิด / บิดาผู้ให้กำเนิด
後續各行註明生母和生父及其國籍。圖中姓名均為虛構範例。
核對要點: 這些是登記人員的家庭資料,不能說明誰擁有或居住房產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* มาจาก
此區域記錄先前登記地點及相關遷入條目。兩條虛構記錄均註明範例登記簿,並顯示1日三月、佛曆2567年(2024年),與出生日期不同。
核對要點: 閱讀完整遷移條目,包括日期或機關備註。現代表格印刷標籤為 มาจาก;舊版排列可能不同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** ไปที่
下方區域用於填寫目的地及相關遷出條目。兩張虛構頁面均為空,因為未演示後續遷移。
核對要點: 一張照片頁面上的空白區域不能證明目前登記狀況;需要時應索取相關後續條目或更新記錄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นายทะเบียน
登記官區域對應登記或遷移條目。範例在遷入記錄旁使用虛構藍色縮寫,遷出登記官欄為空。
核對要點: 登記簽名記錄相關行政行為,並非轉移房產所有權的簽名。
BORA · 電腦化登記規則第6、12及14條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黃色 T.R.13 戶口簿登記居住在泰國地址、符合條件的非泰籍居民。它是房屋登記文件,不授予所有權或移民許可。
開啟此範例圖片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
標題與藍色戶口簿一樣,意為“房屋登記副本”。黃色封面對應供符合條件非泰籍居民使用的 T.R.13 登記簿。
核對要點: 用它了解地址登記記錄;它不能證明擁有公寓或其下土地的權利。
BORA · 房屋登記指南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ท.ร.13
此表格編號將黃色登記簿與藍色 T.R.14 區分。許多持臨時居留許可的外籍居民適用此登記途徑;符合條件的永久居民則可登記在 T.R.14。
核對要點: 向當地登記處詢問您的身分適用哪項程序。外籍身分並不自動表示每位申請人都必須使用黃色戶口簿。
曼谷登記處 · 外國護照持有人辦理 T.R.13 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กรมการปกครอง / กระทรวงมหาดไทย
封面註明地方行政廳和內政部。透過您居住地址所屬登記處申請,並詢問其最新文件及見證人要求。
核對要點: 實際價值取決於辦理事務的機構是否接受這種地址證明。若無明確用途,辦理後實際作用可能不大。
曼谷登記處 · 外國護照持有人辦理 T.R.13 登記 (在新標籤頁中開啟)先辨認戶口簿,再確認頁面類型
Tabien Baan、house book 和 blue book 都是房屋登記簿的常見稱呼。現代簿冊包含房屋詳情跨頁和獨立的居民頁面;此處展示的舊版大頁則將地址欄與家庭成員表合併在一起。請先確認手中的是哪一種頁面。
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
查看泰文標題及 ท.ร. 14 表格編號。封面用於識別戶口簿,並不表明房屋業主。
รายการเกี่ยวกับบ้าน
房屋登記編號、登記地址、建築詳情和印製日期位於印刷說明欄下方。
รายการบุคคลในบ้าน
每位居民各有一條獨立記錄,包括個人身分號碼、家庭身分、出生與家庭資料以及遷移記錄。
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
橫向寬表格,頂部為地址,下方各欄記錄人員、家庭關係、出生資料和遷移資訊。
這些不僅版式不同,頁面類型也不同。閱讀人員資訊時,請區分現代居民頁面與舊版成員表;房屋編號和地址應查看現代戶口簿中單獨的房屋詳情跨頁。版式不同或印製日期較早,本身不能證明戶口簿是否有效。這兩種格式都不是房產產權證。
另一種房屋登記簿
對照閱讀不同文件
樓宇或中介使用的房號標籤可能與登記地址不同。請將每個編號與對應的泰文欄位名稱配對。
ห้องชุดเลขที่ · รายการที่อยู่
在我們的虛構範例中,產權證與戶口簿相符。請比較您自己單元的實際記錄。
房源行銷中使用的房號標籤範例。請向公寓法人管理處確認它所對應的登記單元。
เลขรหัสประจำบ้าน
它是不同於地址的獨立參考編號。本範例刻意使用無效預留值。
ตำแหน่งที่ดิน
公寓產權證會引用其所在土地的產權證。此編號不是房號。
請放在手邊對照
舊版地契經常大量使用泰文數字,包括單元號、地契號、面積和日期。有些填寫內容和印刷序號仍可能使用0–9。若您不會閱讀泰文,請先找到相同的欄位標籤,再使用下方數字對照表。
現代佛曆年份減去543即可換算:พ.ศ. 2568 = 2025。
日期可能指簽發日期、登記日期或戶口簿印製日期。比較日期前請先閱讀其標籤。
現代日期範圍:佛曆2484–2799年(西元1941–2256年)。
幾個實用區別
戶主เจ้าบ้าน承擔家庭登記職責;登記為ผู้อาศัย的人是居民。這些記錄本身不能證明房產所有權。居民頁面為空也不能據此判斷誰擁有房產;請查看產權證和目前登記歷史。
居民頁面上的สถานภาพ指其家庭登記身分,並非婚姻狀況。
頂部印刷的迦樓羅徽章屬於產權證表格。官方簽發或登記記錄旁的圓形墨印與官員簽名配套使用。印跡可能模糊、殘缺或重疊;請同時閱讀附近的日期和文字。
藍色戶口簿中的แทนฉบับที่สูญหาย表示補發遺失副本;แทนฉบับที่ชำรุด表示補發損壞副本。這些備註針對戶口簿,並非房產買賣。
土地面積按不同單位分別填寫。1萊 = 4顏 = 400平方哇 = 1,600平方公尺。1顏 = 100平方哇 = 400平方公尺;1平方哇 = 4平方公尺。
我們的土地範例0–1–20表示0萊 + 1顏 + 20平方哇,即480平方公尺,並非小數。地塊圖有助於識別土地;現場邊界和合法通行權仍需另行核對。
單獨的土地買賣合約(หนังสือสัญญาขายที่ดิน)記錄買賣協議;產權證則載有持續的登記歷史。辦理公寓過戶時,公寓法人出具的無欠費證明用於說明公共費用欠款,不能替代已登記抵押查詢。
核對登記姓名與賣方身分;若有人代業主簽署,還須核對其針對該交易的授權。
閱讀我們的房產購買指南文件缺失時
戶口簿:聯絡該地址所屬的當地登記處。產權證:聯絡該房產所屬的土地局。補發程序取決於缺失的是哪種文件以及遺失原因。
聯絡房屋登記地址所屬的民事登記處,申請補發戶主副本สำเนา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ฉบับเจ้าบ้าน。戶主(เจ้าบ้าน)或其授權人可以提出申請。
準備好登記地址或房屋代碼、身分證明及任何授權文件。如果您是業主但不是登記戶主,聯絡登記處時應說明情況,以便確認應由誰申請以及需要攜帶哪些證明。
一般戶口簿遺失通常無需報警記錄;請向登記官申報遺失。 關於報警記錄的官方指南
同一登記處也處理損壞到無法使用的藍色戶口簿。請保留並攜帶損壞的戶口簿。
先向賣方(新單元則向開發商)索取戶口簿及其房屋詳情頁副本。請大樓公寓法人管理處協助確認登記地址並追查交接情況。
如果找不到戶口簿,請聯絡當地登記處。諮詢時準備好已登記的公寓產權證、過戶文件以及身分證或護照。詢問該戶口簿是否已簽發,以及誰可以申請補發;若從未簽發,則詢問首次簽發手續。若戶口簿由賣方留存,應說明這是交接問題,而不是申報遺失。
取得實體戶口簿與將您本人的姓名登記其中是兩件不同的事。外籍公寓業主不會自動具備登記在藍色戶口簿中的資格。查看哪些人可以使用藍色或黃色戶口簿。
圖解依照真實文件版面製作,但所有填寫內容均為虛構。本指南說明如何閱讀各欄位;不能用於鑑定文件真偽,也不能取代目前的產權查詢。官方資料核查於2026年九月。